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365体育备用网址:|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开车玩手机”成公害,应加大处罚力度

2016-08-09 09:49:26?于文军?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上海松江交警部门在上海率先使用电子警察对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的行为开出罚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修订法律、升级管理手段,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对开车时接打手机实行扣6分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违法行为一样入刑。(8月8日《新京报》)

手机现在普及了,渗入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更涌现出一批手机“发烧友”,一刻也离不开手机,走路或开车都在低头津津有味地看手机,这甚至成为许多城市的一道风景,但由此导致的事故也不少。尤其司机开车打手机、看电视等行为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危险行为,按照法规理应处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法行为人将被扣罚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还将被处以罚款。上海交警部门率先在国内对驾驶员开车玩手机的行为开出罚单,值得推广借鉴。

由于车辆移动中的违法行为难以固定成处罚证据,所以,目前对司机开车玩手机、看电视等行为进行处罚,并非易事,除非是专项整治,才会加强对某一类违法的处罚,这是目前一些城市没有开展对此类违法处罚的主要客观原因。然而,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及其运用,办法总是有的。如,在一些道路上,可以安装路段摄像头或使用电子警察采集这类违法信息,这就可以提取处罚的证据了,从而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了。

至于有人大代表建议入刑,这应当考虑。开车玩手机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危害一点也不亚于酒驾,亦成为公害,严重地威胁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引起了公众的焦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365体育备用网址: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