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365体育备用网址:|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颠覆花木兰形象极不可取

2015-07-15 15:18:21?左崇年?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唧唧复唧唧,木兰啃烧鸡。”喜剧演员贾玲日前在《木兰从军》小品中,将巾帼英雄花木兰恶搞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象,引起众多网友和观众不满。

千百年来,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妇孺皆知。她勇敢纯朴、大忠大孝的形象流传千年,激励着成千上万的中华儿女,是宝贵的精神财富。被恶搞的花木兰是贪吃大嘴、贪生怕死 的兵痞,颠覆英雄人物形象,伤害了公众的感情,实不可取。

有人辩称,恶搞是对民间人物合理范围内的再创作,不会误导观众,它的本质是喜剧。诚然,喜剧可以再创作,但也不能颠覆传统文化,歪曲历史。综艺节目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对传统文化进行重新解构,这从商业角度来看是无可厚非的。但戏说恶搞无度,充满了铜臭味,是对文化的践踏。

如今,一些节目为了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什么东西都可以搬上舞台。收视率崇拜,点击量起哄,票房值追尾,折射出当前文化作品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价值偏向。

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其价值,搞笑低俗的恶搞曲解名著、曲解经典就是曲解历史,是对古老文明的亵渎和不尊重,理应加以抵制。(福建日报)

——安徽·左崇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365体育备用网址: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